汤光恢,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人,曾任黑龙江军区第二政委、江西省军区第二政委等职,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2年9月按正兵团职待遇离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坚实基础,军队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1952年4月根据中央军委《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全军干部评级工作全面展开,并于当年基本结束,正式建立了我军干部的等级制度。通过这次评级,使全军各地区、各部队之间的干部级别取得了大体一致,从而为下一步实施军衔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规定,鉴于1952年评定干部级别的标准是“以德才资衡量干部现职”,与授衔条件一致,故评定军衔应以干部的级别为主要依据,参照编制军衔的规定进行全面衡量,并规定了评定军衔的范围和标准。按照评级评衔标准,汤光恢最初可评为中将军衔。 解放战争时期,汤光恢就是第二十一军政治委员,军长为滕海清。舟山战役后,正值朝鲜战争爆发,为了防御美军佯攻山东半岛,中央军委决定在胶东布署兵力,于1950年调汤光恢任胶东军区政委,司令员为钱钧,7个月后升任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后任军区党委代理书记。 1954年,为了提高我军高级干部的文化素质,中央军委决定在解放军政治学院成立高干文化班,从全军抽调几十名正军以上干部参加学习。汤光恢被抽调去学习,并担任文化班的支部书记。有一天,负责文化班的学院副院长莫文骅找到汤光恢,对他说,关于评定军衔的事情,毛主席认为中将的名单超过了200个,多了些,要我们做做工作,自愿地降下来。汤光恢当即表示,既然毛主席讲话了,我带头降下来。在他的带头下,班里其他学员也表示,既然老汤你带头降,我们也要求降。就这样高干文化班除汤光恢外,还有詹化雨、段焕竞、陈云开等6人自愿由中将降为少将。后来莫文骅对他们说,毛主席知道了很高兴,说:“我们的干部能上能下,看来我们的党大有希望。” 1955年9月开始授衔授勋,汤光恢时任沈阳军区公安军政委,被授予少将军衔。当时,实际授衔情况是,副兵团级,被授予上将19人,被授予中将22人,被授予少将1人;准兵团级,被授予上将1人,被授予中将54人,被授予少将3人;正军级,被授予中将97人,被授予少将107人。由于汤光恢等开国元勋的高风亮节,带头降衔,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军衔制得以顺利施行。 52年后,汤光恢回顾当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并表示:“我得到的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也是千万个牺牲的战友和烈士们给的,他们倒下了,而我还活着,是个幸存者。我从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一步步成长为我军的高级干部,完全是党的培养教育。我从参加红军的第一天起,就觉得有饭吃,有衣穿,比家里好百倍。现在我早已离休,享受很高的待遇,感谢国家,感谢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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