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的音律问题直接引发了明代戏剧史上所谓的"汤、沈之争".由于忽视对该剧音律的探讨,导致人们对这场争论至今尚无合理的解释.汤显祖在的用韵、格律、宫调等方面,既有合理的运用规则,也有随意的破坏成例."汤沈之争"暴露了明清戏曲家对戏曲音律认识的不足.
有的学者在文艺思潮背景说的基础上,又补充提出政治立场背景说。徐朔方《汤显祖和沈璟》(《文学评论》丛刊第9辑)便主张汤沈的争论既是“当时思想意识领域内的斗争”在戏曲界的反映,同时也是“不同的政治立场的反映”。如在争论发生之前很久,汤沈在政治上便处于“不同的立场”,沈是执政的“追随者”,汤则是“反对派”。 有的学者是从政治思想和戏曲创作两个方面来探讨论争的背景。邵曾祺《论吴江派和汤沈之争》(《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2辑)在说到论争出现在万历时代的历史“必然性”时,强调了两点:“一是戏曲界的大发展”导致了许多戏曲艺术上的有关问题及内部矛盾“被发现、被提出而引起研究和争辩”;其次,因万历是中国思想史上“新旧思想斗争得极激烈”的时代,作为文艺思想的“一支”,戏曲理论自然也要“受到激荡”。黄天骥《戏曲史上的“汤沈之争”》(《学术研究》1980年5、6期)又提出了政治上的“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戏曲上的“深远的历史根源”结合说。前者指的是在异端思想的冲击下封建秩序发生了动荡,为挽救危机统治者加强了对戏曲的控制;后者是指从元末明初钟嗣成、贾仲名、朱权、高明、邱溶以来,直到《琵琶》、《拜月》优劣讨论,围绕着“情”与“律”而多次进行的“两条道路斗争”。从总的研究趋势来看,近几年的研究文章多不同意政治斗争背景说。 沈汤之争-论争的起因 曲学界对这场论争产生原因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吴新雷等人的“两点”说,即汤显祖批判了沈璟的声律论和沈璟改动了汤显祖的《牡丹亭》,从而引起了两派的论争。更多的学者则主张“一点”说,即论争是由《牡丹亭》所引起。如吴国钦《中国戏曲史漫话》就曾明言“问题是围绕着《牡丹亭》的改编而来的”。复旦大学中文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陈万鼐《元明清剧曲史》也持这种观点。日本学人岩城秀夫《曲意与曲律》(《曲苑》第2辑)指出沈璟“按昆曲改订”该剧的字句,是使他们的对立尖锐化的“直接原因”。 在这场论争中谁是进攻者,谁是反攻者,学术界看法不一。“两点”论者多主张汤是进攻者,如吴新雷认为汤的《答吕姜山》、《答孙俟居》两封信“揭开了”论战的序幕,信中“彻底否定”了沈的声律论,沈璟便在《词隐先生论曲》中“针锋相对的反攻”。“一点”论者多主张沈是进攻者,如复旦《中国文学批评史》说:对《牡丹亭》声律缺点“责难”最为“激烈”的就是沈璟等吴江派,汤氏对此不满,提出了“反批评”。 与此同时,学术界又几乎同时出现了两篇唱反调的文章,否认汤沈之间存在着“斗争”。如周育德《也谈戏曲史上的“汤沈之争”》(《学术研究》1981年3期)认为,汤沈二人“素未谋面,无直接的书柬往还,没有理论上的互相辩难”;而且汤“并不反对”吴江曲家对音律的研究,沈改编《牡丹亭》也正说明对汤剧的喜爱。叶长海《沈璟曲学辩争录》(《文学遗产》1981年3期)从历来作为论争主要依据的汤氏四封信札的分析入手,阐述了相似的观点:“两封与沈璟毫无牵连,一封似赞同沈璟”,唯一似批评沈的那封又“疏误特多,只是一时过激之言”,不能以这样一封信就断定汤沈之间“有过一场什么斗争”。“否认”说的提出,既有对历史事件的重新体认,也有对原始材料的不同理解。如周、叶说汤“称赞”或“赞同”沈氏的那封信中,既有“曲谱诸刻其论良快”之语,又有“久玩之要非大了者……此亦安知曲意哉”诸句;再如周、叶说汤氏“正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只是一句“趣话”或“一时过激之言”,但是张家英《汤沈之争散论》(《克山师专学报》1982年3期)却认为此语正是对沈氏“无使人挠喉捩嗓”警句的“冷嘲热讽”。 沈汤之争-汤沈的分歧 多数学者仍主张汤沈之间曾有过论争。即使否认“斗争”存在的叶长海,也说“意见的分歧,志趣的不同”是任何作家之间都有的。金宁芬《我国戏曲史上的“吴江派”与“临川派”》(《文史知识》1986年8期)部分吸收了“否认”说的观点而认为汤沈“没有正面展开过争论”,同时又指出他们在给友人的信件或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不同意见”。但是,正如成复旺等编《中国文学理论史》所言:从文学理论史的角度看,“重要的”不是考明汤沈之间是否发生过直接的争论,而是辨清其“理论分歧”究竟在哪里。 对汤沈分歧的研究,有两种不同的路子。一是结合各人的戏曲创作,从思想倾向和艺术理论两个方面论述汤沈之间的创作和理论分歧,出发点在扬汤抑沈。如赵景深《临川派与吴江派戏曲理论的斗争》(《曲论初探》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指出汤沈“争论”表现在三方面:在语言上汤的作品“富于文采”,沈则主张本色;在声律上汤主张以内容、风格和精神“为主”,音节应该“自然”,沈则主张“按照刻板的曲律”来写戏曲唱词;在对“封建道德”的态度上,沈作是“宣扬”,汤作是“叛逆”。邵曾褀认为汤沈的对立“在剧本创作上”表现为汤作是代表“新兴力量对旧思想旧制度的冲击”,沈作则明显提出“对封建道德的维护”;“在文艺理论上”,汤氏便有“反对摹古、反对格律”的主张,沈氏“保守和复古”的曲论则是当时“旧思想”的反映。 另一种研究的路子是只就两人的戏曲理论来论述汤沈之间的曲学分歧,出发点是各有抑扬甚至是扬沈抑汤。如叶长海指出,汤沈对戏曲创作的认识“侧重点不同”:第一,沈重“声律”,汤尚“文采”;第二,沈尊“条法”,汤擅“才情”。俞为民认为汤氏是对沈“严守曲律”和“崇尚本色”的主张有意见,因为这对汤来说是“切中要害的”,这样必然引起“汤的不满”。有的学者干脆将汤沈的曲学分歧归纳为一点,即曲意与曲律的矛盾,如岩城秀夫就说两人冰炭不相容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汤重“曲意”达到被称为“狂”的程度,沈重“曲律”以至于否定文学性,所以为“狷”。 从所发表的文章来看,就曲论谈分歧的研究,已有逐渐取代思想倾向与艺术理论综合评价的趋势。 四、论争的实质 六十年代初,吴新雷对汤沈之争的内容实质尚只是从戏剧创作内部的有关问题来分析的。他的观点是:这是一场“艺术流派之间在创作方法上不同意见的争鸣和辩难”,首先提出了艺术争鸣说。但是,到了七十年代中期,有人以《明代戏曲史上的一场儒法斗争》为题,对汤沈之争在政治上无限上纲(《文艺研究》1976年1期)。这种文章遭到人们的反对,是理所当然的。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问世的有关论著,又提出了思想斗争说。如邵曾祺认为,汤沈的争论“表面上”是守律不守律的问题,实际上是“新旧思想”也即革新与保守、进步与落后意识在曲律中的“斗争”。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说汤沈之争显示了“提倡独创、反对形式主义”与“复古主义、形式主义”两种倾向的“创立”。黄天骥指出这是两种“世界观的斗争”,反映了“复古的封建主义”思想与“反封建反保守”的民主倾向的矛盾。当然,在思想斗争说占主导倾向之时,仍有许多人坚持了艺术争鸣说。 五、论争的评价 对这场论争的评价,集中表现为对汤沈二人功过得失的褒贬。一派学者以文律双美为理论准则,据以衡量汤、沈的曲学作用。如吴新雷认为汤沈在纠正创作弊病中“都有贡献”,汤是“从创作思想上”反对了剧坛上封建迂腐的道学气和头巾气,沈则是“从音律和用词”方面反对了脱离舞台实际和堆砌典故的颓风。余秋雨《戏剧理论史稿》从两个层次上考察了汤沈曲论的价值和作用:就理论范围来看,沈璟由于对戏剧概念把握上的“宽度不够”而“逊色”于汤显祖,如在表演艺术领域里汤论述了全盘演出,沈琢磨的主要是演唱。就理论作用来说,他们的对峙“既有是非曲直之分,也有明显的专业倾向”,而两者是可以“互相补充溶合”的。余的结论是,汤沈“确实”曾经从不同角度推动了传奇艺术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表现为“推动力和反动力”的对抗消长。 另一派学者以文重于律为理论准则,据以估价汤沈的曲学优劣。如邵曾祺对汤和沈的总评是:前者曲论“优点是主要的,缺点是次要的”,后者曲论“内容基本错误但又包括一些正确部分”。黄天骥认为汤是戏曲的“促进派”,沈是貌似革新的“促退派”。成复旺的观点是:就“整体”地位来论,汤氏曲论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是文学解放思潮的一部分;沈璟曲论则是既无反封建性质、又不属解放思潮的“一般曲学研究”。这派意见,虽然在理论分寸上存在着明显差别,但有两点是共同的:一是扬汤抑沈,二是反对“双美”说。成复旺认为“双美”之言只属理想境界,实际创作中往往是“各有所伤”,然而“越曲律”者与“乏曲髓”者“伤之轻重”是大有区别的,以“合之双美,离则两伤”为由对汤沈“各打五十大板”,则是抹杀原则差别的折衷之论,也是“貌似公正而实际偏向沈璟”的欺人之谈。 对汤沈之争的评价,孟瑶《中国戏曲史》(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的见解倒是另具一格,她认为无论格律的成就也hao,文辞的焕发也hao,总造成剧本“与舞台关系的日益疏远”,这才真为它们的“戏剧生命”带来了不安的消息。 总起来看,对汤沈之争的研究,大致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结合政治思想来分析,一是围绕艺术谈艺术。论思想者往往着眼于斗争,结论是扬汤抑沈;谈艺术者更多地侧重于争鸣,倾向于各有抑扬。其中,既有学术之争,又有意气之论;既有基本理论的认识不同,又有历史材料的理解差异。因此,已经持续了数百年的“汤沈之争”研究,恐怕还要断断续续地绵延下去。 本文来自 汤氏会社:http://www.tangshi.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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